
普通化妆品,2021年之前称为“非特殊类化妆品”。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取代“非特殊类化妆品”命名)。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一、化妆品进口备案所需资料:
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
2)产品名称信息(包括产品功效分类编码、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包括所用原料的生产商信息及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
4)产品执行的标准(包括产品制造工艺);
5)产品标签样稿;
6)产品检验报告;
7)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8)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所在国或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机构出具的已上市销售证明文件。
电子版资料填报上传完成后,境内责任人应持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资料至相应监管部门办理备案。上述资料原件(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除外)应由境内责任人逐页加盖公章。
二、化妆品进口清关操作流程:
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前期先做中文标签审核——审核完成——准备报关资料(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发票装箱单)发货——到港后报关报检(3-5天提货)——检测——拿到合格证书——上市销售
小贴士
a.进口普通化妆品有效期多久?其备案凭证如何编码的?
进口普通化妆品调整为备案管理以后,已备案的普通产品备案信息不设定有效期,即为长期有效。
进口产品:国妆网备进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四位年份数+本年度全国备案产品顺序数;
中国台湾、香港、澳门产品:国妆网备制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四位年份数+本年度全国备案产品顺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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