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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 | 这三种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啦!

2024.01.10

近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及目录的解读文件。符合三个备案原料目录要求的保健食品,不再走注册审批流程,进行备案管理。


三个目录及配套解读由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与总局食审中心共同起草,已通过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自评。



昔日传统药材 今日保健良方


人参是我国宝贵的中医药资源。人参已经成为世界上应用范围较广、应用人口较多、国际认可度较高的中药材和保健食材,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日化等多个领域。长期以来,人参产业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药材安全以及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国现有注册的以人参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已有1000余个,其原料质量标准基本按照现行《中国药典》执行。


人参、西洋参、灵芝被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这意味着今后消费者在市面上可以买到品种更丰富的以人参、西洋参、灵芝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了。


对人参生长年限不作限定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人参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与原卫生部2012年纳入新资源食品不同,原料名称和品种来源与现行《中国药典》相同品种项下内容保持一致,不对人参生长年限作出限定。


保健功能声称应有科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在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中,人参、西洋参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包括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和缓解体力疲劳;灵芝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有助于增强免疫力。


三个目录解读文件规定,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人参、西洋参产品备案时,允许备案人标注其中一种保健功能或者同时标注两种保健功能。


另外,根据解读文件规定,本次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在产品备案时,仅可使用单方原料,不可与其他原料复配使用;对于有多个品种来源的原料,在产品备案时应明确使用的品种。


人参、西洋参、灵芝是被纳入《中国药典》的中药材,西洋参和灵芝近日也被纳入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上述原料应该严格区分不同的用途,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时,消费者一定要切记“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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