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于2023年9月8日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初级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出台的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5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
针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等方面,标准均做出了具体详尽的规定。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进口生鲜食用农产品在国内销售,也需要符合该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计算包装材料时,直接接触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为第一层,依次类推,最外层包装为第N层,N即为包装的层数。快递包装为物流包装,因此不算销售包装。计入包装成本的销售包装包括:包装材料、拎袋、网袋/网兜、网套、捆扎物、衬垫、小型工器具、非生鲜食用农产品类赠品等,不包括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
针对生鲜农产品过度包装问题,为什么专门点名草莓、樱桃、杨梅和枇杷这四种水果呢?因为有调研发现,市面上果品商品包装的空隙比主要在10%以内,而草莓、杨梅、枇杷的商品包装空隙比高达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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