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企业资质:需具备经营食品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乳制品进口资质,且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乳制品经营权限。
2、国外企业资质:境外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是已在华注册的境外企业,必须在准入目录内,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需通过 “进出口商备案系统” 进行备案。
1、确认准入:查询产品是否在《输华贸易国家水产品品种目录》内,确认原产国及境外企业是否符合要求。
2、签订合同:与境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明确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等。
3、准备单证:准备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基本单证,以及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成分分析表、标签样张等特殊单证。
4、办理许可证:如果是奶粉、奶油等乳制品,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果是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杀菌乳或采用巴氏杀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等,还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5、货物到港申报:将准备好的单证提交至入境口岸的海关,进行申报。
6、海关查验:海关对申报货物进行查验,包括单证审核、现场查验等,如有需要还会送样检测。
7、缴纳税款:按照海关的核定,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等税款。
8、放行提货:海关放行后,可以提货,并将货物运输至指定仓库。
9、标签审核与整改:对货物加贴符合中国标准的中文标签,并约商检员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出具卫生报告后,产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1、基本单证: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
2、原产地证书:由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文件。
3、卫生证书:国外官方出具的卫生检疫证书,证明乳制品符合出口国的食品安全标准。
4、成分分析表: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成分分析报告,说明乳制品的成分含量等信息。
5、标签样张:包括正标、背标及中文解释,需符合中国的标签法规要求,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原产国或地区、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法、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6、检测报告: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非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以及国家质检总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
7、其他文件:如灌装日期证明、生产商成份列表、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 COA、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或授权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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