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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鲜食菠萝:开启中缅水果贸易新篇

2024.12.03

根据海关总署 2024 年第 156 号公告,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缅甸鲜食菠萝这一举措不仅丰富了中国消费者的果篮子,也为中缅两国在农业领域的合作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前景。

 

随着缅甸鲜食菠萝的准入,中国消费者将有机会品尝到这份来自异国他乡的热带美味。在市场上,我们可以预见,缅甸菠萝将以其相对亲民的价格和独特口感,与其他产地的菠萝展开竞争,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对于缅甸而言,鲜食菠萝能够出口中国意义非凡。农业在缅甸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菠萝的出口将为缅甸的果农和农业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带动农村地区的经济繁荣,进一步提升缅甸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缅甸其他农产品的出口奠定良好基础,激励缅甸在农业种植技术改进、品质管控等方面不断努力。

 

从国际关系和贸易合作的角度来看,缅甸鲜食菠萝的进口是中缅两国友好合作的又一有力见证。这一举措进一步加强了中缅两国在农业贸易领域的联系与交流,促进了双方在政策沟通、检验检疫标准协调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增进了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当然,为确保缅甸鲜食菠萝能够持续、稳定、安全地进入中国市场,两国在后续的合作中仍需密切配合。缅甸方面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菠萝种植过程中的病虫害防治、农药残留管控等工作,确保出口产品符合中国的质量安全标准。中国海关等相关部门也将加强检验检疫力度,严格把关,防止有害生物传入,保障国内农业生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同时,双方还应在物流运输、贸易便利化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合作机制,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

 

缅甸鲜食菠萝的进口是一个互利共赢的良好开端,它让我们看到了中缅两国在农业贸易领域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未来中缅之间的农产品贸易之路将越走越宽广,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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