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成功
提交失败,网络不太好哦
建议重试一次~

食安法大修下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全链路合规升级:标签・资质・监管应对方案

2026.10.29

2026 年 10 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条文由 154 条增至 191 条,监管逻辑从 “事后处罚” 全面转向 “全链条预防”。本次修订精准瞄准行业存量乱象,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成为重点监管领域,网络直播、标签宣传、主体责任等维度的监管尺度大幅收紧,对进口食品行业的合规体系提出了全新要求。对经营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的企业而言,提前完成合规体系升级,是应对新规落地、规避经营风险的核心要务。

一、修法核心监管转向:三大维度重塑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合规边界

本次修订直击行业现存痛点,对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的影响集中在三个核心方向:

  1. 标签与宣传全面收紧,功效擦边球正式失效草案明确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除国标明确规定外,预包装食品不得标称供未成年人、孕期 / 哺乳期妇女等特定人群食用。同时禁止利用委托检验数据从事夸大宣传,与 GB 7718-2025 新国标形成制度合力,大幅压缩了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用 “养生调理”“零添加” 等话术打擦边球的操作空间。

  2. 跨境电商主体责任上移,境内企业承担法定责任草案直接明确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主体责任,覆盖产品合规性、标签、来源、安全风险全维度,境内平台与服务商不再仅承担代下单、代清关的角色。这意味着跨境进口产品的 “伪进口”“出口转内销” 等模式,法律风险将大幅提升。

  3. 功能食品二元定位法定化,属性划分刚性增强修订草案强制功能食品在 “保健食品 / 普通食品” 框架下明确身份:归为普通食品则不得做任何功能声称,具备保健功能则需走注册或备案路径。以往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靠模糊定位打保健擦边球的操作模式,不再具备合规空间。

二、全链路合规服务支撑: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从准入到上架全程护航

针对本次修法对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的监管变化,我们依托 18 年食品法规与海关复合经验,为进口企业提供覆盖全流程的合规解决方案,匹配新规要求完成体系升级。

  1. 配料与标准准入前置评估开展配方合规预审,评估配料可用性与限量,匹配对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针对功效成分、新食品原料的适用人群与用量进行合规核算,从源头规避准入风险;对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的属性进行专业判定,明确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的合规路径,避免属性错判引发的监管风险。

  2. 资质准入全流程代办提供境外生产企业 GACC 注册(新办 / 续期 / 扩品类 / 整改)、境外出口商备案、境内食品收货人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全资质代办服务,确保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的进口主体资质符合监管要求,避免因资质缺失导致货物到港无法清关。

  3. 进口食品标签合规审核与落地严格对照食安法修订要求与 GB 7718-2025 新国标,开展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标签内容全维度审查,排查功效暗示、虚假宣传、特定人群标称等违规点;提供中文标签制作与保税区 / 口岸加贴服务,解决境外加贴成本高、整改难的问题,确保标签合规性满足监管要求。

  4. 跨境进口产品专项合规服务针对跨境进口产品主体责任要求,提供境外产品资质核验、配方合规审核、境内页面宣传内容合规审查等服务,帮助境内跨境电商企业落实法定主体责任,规范宣传话术,规避 “伪进口”“虚假功效宣传” 等合规风险。

  5. 上架后持续风控应对提供海关事后稽查、市场监管投诉、市场抽检不合格等场景的专业应对服务,协助企业沟通解释、整理申诉材料、跟进后续处理,为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长期合法上市提供持续保障。

三、企业合规升级建议

本次修法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条文仍有调整空间,但针对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的监管收紧方向已经明确。建议经营功能食品与跨境进口产品的企业提前开展合规自查,重点排查标签宣传、产品属性、跨境业务责任落实三大板块;借助专业服务完成合规体系升级,将合规能力转化为核心竞争壁垒,避免新规正式落地后陷入整改被动。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