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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1.03.23

近日,关于“大头娃娃”“假奶粉”的一则新闻引发广大网友热议。一母婴店将“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欺骗消费者,导致多名幼儿患病。类似“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屡见不鲜,这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手了......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

1. 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

2. 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二)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

 1.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

2. 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3. 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 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工作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0年7月31日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

(二)第二阶段: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第三阶段:2020年11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


亲爱的客户们:请各位对在产,在售的产品按照《通知》的要求尽快进行自查,切勿放松警惕,对于发现问题的产品,请务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整改合格后才重新上市。

如对《通知》内容有不理解或者自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 的,请随时联系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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