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底,国药监发布关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公告,公告中第四条
四,关于香皂和牙膏管理
自2021年1月1日起,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香皂,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并取得注册证。
在《条例》配套的牙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发布实施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对牙膏实施监督管理。
需要《牙膏备案资料规范》及反馈意见表的小伙伴可以https://www.nmpa.gov.cn/xxgk/zhqyj/zhqyjhzhp/20210106145013118.html?GXMEUwefOdZn=1616394907046 进入官网下载附件查阅,为方便大家反馈意见,官方的电子邮箱我也编辑到此文。
电子邮箱地址:huazhuangpinchu@163.com
添加微信